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完成公示表(三十八)
反馈问题 |
饮用水源地的当地人民政府和水源地的管理部门监管不到位。 |
责任单位 |
澜沧县党委、政府 |
责任人 |
左应华 |
联系电话 |
7231449 |
整改目标 |
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监管。 |
整改措施 |
1.澜沧县党委、政府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治标和治本相结合,建立饮用水水源监管的长效机制。 2.县环境保护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联合检查,建立问题清单,逐一核实整改进展情况,实施销号管理,消除水源地安全隐患。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一)2018年澜沧县人民政府根据南丙河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环境问题制定《(全称)整改工作方案》进行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明显成效,基本解决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问题。 (二)建立长效机制方面,一是县人民政府成立了水库管理所,设编制2人,实有人数2人;二是制定了水库管理规章制度、南丙河水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水环境污染应急方案、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方案等管理方案;三是完成标识标牌等。 (三)2018年水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联合或者分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共15次,出动车辆20辆次,人员70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000份。 (四)生态环境部门委托第三方开展水源地水质监测4次,监测结果都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II类标准;通过加强监管,水源地水质得到了较大改善,供水安全和风险管控得到了有效提升。通过排查,2018年底已消除南丙河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隐患。 |
注:目前已全面完成以上整改工作任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及时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