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县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
澜不动产公﹝2022)23号
刘进梅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遗失 ,房产证号为:澜沧县房权证字第(2010)1338号。该不动产坐落于澜沧县芦笙路富康商业广场A-2、3、4,房屋面积:146.7平方米,用途:商铺。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请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澜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张其权利,该期间内如无相关权利人主张其权利,原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澜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