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县保障性住房先租后售工作专班关于开展
城区公共租赁住房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杜绝公共租赁住房转借、转租及改变房屋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让公共租赁住房真正发挥惠民利民的作用,根据《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第14号公告《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县保障性住房先租后售工作专班决定对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开展清理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清理整治时间
2022年5月17日至2022年6月17日
清理整治范围
南朗尚城小区、为民小区、民生小区3个公共租赁住房小区
清理整治内容
承租人违规转租、转借及擅自改变住房用途行为的;
承租人后期通过购买或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自有产权住房,已不再符合享受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
承租人欠缴、拒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累计超过6个月以上的;
承租人利用公共租赁住房有涉及邪教活动、聚众赌博、卖淫嫖娼、吸毒食品、贩卖毒品、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清查整治方式
(一)主动退租。如有违反违规以上租赁行为之一的承租人,请主动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物业部办理退租手续,联系电话:19169247279;
(二)开展入户调查。从2022年5月17日起,清查整治工作组清查过程中,对被核查家中无人的,以电话方式提前预约确定时间后进行实地核查;对联系不上或拒不配合核查的承租人将进行公示或公告,公示或公告期满仍联系不上或不配合的,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清退,且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三)承租人中涉及公职人员违反租赁规定,未主动退租的,经清查整治工作组核查后,将违规情况移送相关部门。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举报电话:19169247279、0879-7534417
举报受理单位:澜沧县保障性住房先租后售工作专班
举报地址:澜沧县南朗尚城20栋108商铺
澜沧县保障性住房先租后售工作专班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