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关于中小学、
幼儿园周围电子烟零售点设置距离标准
和测量标准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电子烟零售点布局规划》规定,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周围电子烟零售点设置的距离标准和测量标准,参照《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周围卷烟零售点距离标准和测量标准执行,具体为:《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第十条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及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许可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第(四)项特定区域:第1目中小学校、幼儿园内部及中小学校、幼儿园出入口100米半径范围内”。
公示时间:2022年5月25日起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的,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反映情况,也可直接到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反馈意见,联系电话:0879-7229818; 联系地址: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
2022年5月24日